【现场报名】速看~第十三师法院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7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,大专及以上可报~

  • 日期:2021-09-10 19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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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根据工作需要,2021年第十三师法院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聘用制书记员,现公告如下:

 一、招聘原则

 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,贯彻公开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
 二、招聘条件

(一)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

 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作风正派,爱岗敬业,有奉献精神,无违纪违法行为和不良劣迹;

 2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5年9月13日至2003年9月13日期间出生);

 3.具有大专以上(含大专)学历;

 4.2年以上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的,或本科全日制法学专业的应聘人员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;

 5.有本地户口或常住哈密区域(含两县);

 6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

 1.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;

 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;

 3.违反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;

 4.被依法列为失信人员的;

 5.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。

 三、招聘程序

(一)报名

 1.报名方式及地点: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。报名人员需下载填报《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》,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、户口本首页(或集体户口首页)及本人页(以上材料均应提供纸质复印件)。到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现场报名、审核确认并提交以上材料。

 2.报名时间:2021年9月13日—9月17日(上午:10:00—14:00,下午:16:00—20:00)。

(二)资格审核

 资格审核工作由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。报名截止后,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考试人员。2021年9月24日12时前,通过“十三师法院”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,公布具体考试时间及注意事项。

(三)考试

 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,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,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:考试总成绩=笔试成绩×50%+面试成绩×50%,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,保留小数点后两位。

 1.笔试。笔试分为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(听打)、笔试(写作能力测试),根据两项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。两项满分各为50分。

 2.面试。面试实行百分制,满分为100分。

 3.考试时间。初步定于2021年9月27日下午16:30。

 4.考试地点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延安路120号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。

(四)确定招聘人员

 根据考试总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,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。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,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。

 应聘人员所报岗位招满后,服从调配的,根据情况分配至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、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。

(五)公示

 对确定招聘人员进行公示,并公布相关监督举报电话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,期限为5个工作日。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,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

 公示期满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,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,不予聘用;对反映有严重问题,但一时难以查清的,暂缓聘用,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。

(六)办理聘用手续

 确定招聘人员公示期满后,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,签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(首次签订1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,其中试用期2个月),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。试用期满后,经用人庭室鉴定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;庭室鉴定不能胜任工作的,不予聘用。

 四、岗位待遇

(一)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3000元/月。试用期满后,工资标准为3300元/月(绩效考核优秀者最高可至3700元/月)。

(二)聘用期间可享受工会福利等福利待遇。

(三)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。

(四)按照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。

 五、其他事项

(一)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,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,严肃追究相应责任;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,一经发现,取消聘用资格,已经被聘用的予以依法解除聘用合同。

(二)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,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,概由本人负责处理,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

(三)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,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
 报名咨询电话:0902-2373050,0902-2373051。

 本《公告》未尽事宜,由第十三师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。


来源丨十三师法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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