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岗位职责:
1. 负责口才课程教学,激发学员学习兴趣,提升其表达能力。
2. 依据教学大纲与学员特点,精心设计并实施教学方案。
3. 组织各类口才实践活动,如演讲比赛、朗诵会等,锻炼学员实践能力。
4. 与学员及家长保持良好沟通,及时反馈学员学习情况。
5. 参与教学研讨活动,不断优化教学内容与方法。
任职要求:
1. 具备播音主持、学前教育、汉语言文学、心理学等相关专业背景。
2. 普通话标准,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。
3. 拥有教育情怀,富有责任担当,热爱口才教育事业。
4. 若有口才教学经验,将予以优先考虑。
5. 人品良好,气质出众,能够为学员树立积极榜样。
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4号1#高层二楼B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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